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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下半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征求异议的公告

2023-12-21 (点击:)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《西安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经20231221日西安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无记名表决,决定授予张海庆7人博士学位。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[84]学位字013号文件)规定,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(20231221日至2024321日),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授予博士学位。现将拟授博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公示如下(具体名单见附件:西安工业大学2023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)。

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321日前,交(寄)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
联系人:史老师、老师

联系电话:029-86173233

联系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

邮政编码:710021

西安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

2023122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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